2006年2月1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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敲诈勒索诈钱财记者站长被公诉
金研

  利用职务便利,中国工业报河南记者站站长陈某以光山县建设局存在“问题”相威胁,竟向其索要现金2万元。根据陈某的所作所为,检察机关指控陈某已犯有敲诈勒索罪。2月10日,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。据悉,这是河南省2005年开展新闻打假专项活动以来第一个被查处的案件。
 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,2005年12月3日16时许,陈某利用其任中国工业报河南记者站站长的身份,以曝光光山县建设局违规发证为由,向该局委托处理相关事宜的罗某称:如欲撤回稿件需要2万元人民币打点关系。2005年12月4日,陈某在郑州一咖啡厅收受罗某交付的2万元人民币后被闻讯赶来的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。
  检察机关认为,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要挟手段,敲诈勒索他人财物,且数额巨大,对其行为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。但被告人陈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,系犯罪未遂,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